说起桂林旅游那么就不得不提到漓江,不仅是小学语文课本里,漓江也是中国建国初的第一批5A景点,是桂林旅游的标志。
但凡一个城市的象征和标志必是被该城市立法保护的,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桂林市从2013年7月1号开始实施《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这部暂行规定本质上针对的是威胁桂林旅游的各种不利行为和现象,是对桂林旅游极为有益的保护性法规。
可是十天过去了,法规颁布后在执行阶段的力度还不十分足够。虽然对闯红灯的行人和电摩托罚款50元这样的措施已经显现效果,维护了桂林旅游城市的市民形象,增加了桂林旅游交通的安全性。
但是,依然有一些应该破除的脏乱死角依然存在。这里要点出桂林旅游一个笔者觉得比较重要的角落----訾州内漓江支流。
昨天笔者到桂林旅游老八景之一的訾州的游泳场游泳,看到过去几年里就存在的脏乱现象在《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后依然存在。许多居民就在村子和游泳场之间的那条訾州内漓江支流(地图中红色画出),乱停竹筏、乱扔垃圾、养鸭、养鸡等等,把小学课本里写的清清漓江水弄得十分的脏和臭。
看地图就知道,这条漓江支流从漓江分出来后穿越訾州,最终又汇入漓江。訾州的地理位置又是在桂林市中心段的漓江,对岸就是桂林旅游城徽--象鼻山。可想而知它的治理对桂林旅游各景点和桂林旅游环境的影响是何等重要。
希望游桂林旅游的有关部门能尽快让这样的“死角”净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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