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路说明
发团时间: 本线路天天发团
成行人数: 1人及以上
注意:以上行程中的时间标注仅作为参考,具体时间点因交通阻塞状况、天气、集合速度、不可抗力等等等等因素以当天实际时间为准。
另外:如此线路还不能满足您的需求,你可以向我们的旅游客服人员提出,让我们的旅游专家为你另行设计您的旅程;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门票:以上所列景点首道门票、船票;
√住宿:可选,价格及标准参照本页最上的价格表;
√餐饮:船上简易中餐;(如乘坐的是漓江三星船)
√接站:免费接、送火车站或汽车站;
√交通:空调旅游巴士接送景点服务;
√导游:全程优秀导游讲解服务;
√保险:旅行旅游责任险,如需代为购买旅游意外险可以联系客服,10元每人;
√合同:为确保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本旅行社将和每一位游客签署正式的旅游合同。
▼费用不含:
×个人消费(包括但不限于酒店内洗衣、电话等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
×酒店押金;
×住房按2人一间计。一人住需补差价;
×因交通延误、取消等意外事件或战争、罢工、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导致的额外费用;
×因旅游者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旅游费用包含"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
×如游览漓江三星船或四星船不含电瓶车费15元/人(普通船将停泊在阳朔的内宾码头,该码头距西街还有1公里,步行需20分钟左右;至停车场约3公里,步行需40分钟左右,游客也可以选择乘坐电瓶车至西街或停车场);
×如游览古东瀑布景区攀爬瀑布需购买亲水套装(草鞋、一次性雨衣、租用安全帽),此费用不含费用;
★预订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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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旅行社
1.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旅行社对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项目未履行告知、警示义务,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必要措施,造成游客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发生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情形,旅行社未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应向游客全额退还预付旅游费用;旅行社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之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3.旅行社未按合同约定安排具有合法有效资质的旅游车辆、驾驶员或导游员的,应向游客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如果因此给游客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旅行社在行程中弃置游客的,应向游客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承担弃置期间给游客造成的必要的住宿费、餐饮费、返回交通费等实际损失。如果因此给游客造成其他人身、财产损害的,旅行社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旅行社违反合同包车游约定安排合车游的,应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出发前游客要求解除合同的,旅行社还应向游客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6.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在"一日游"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或以参观等形式变相安排购物的、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的,每安排或强迫一次,旅行社应向游客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游客要求退货的,旅行社应自游客向其交付货物之日起三日内承担退货责任。
7.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在"一日游"行程中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的,旅行社应向游客全额退还另行付费项目价款。
8.旅行社及导游员、驾驶员擅自缩短游览时间、遗漏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的,应退还游客相应旅游费用(约定旅游服务项目未完成时间÷总游览时间×旅游费用总额),并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9、旅行社出现其他违反《旅游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规定需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依照《旅游法》、《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 游客
1.游客不按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旅行社有权解除合同,游客应向旅行社支付业务损失费(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2.游客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含12小时)以上解除合同的,游客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游客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的,还应向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实际发生的费用与违约金总计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游客未按约定时间到达约定集合出发地点,也未能在出发后中途加入旅游团队的,视为游客在距约定出发时间12小时以内解除合同。
3.游客在行程中解除合同或者擅自脱离旅游团队的,游客应向旅行社支付实际发生的费用。因此造成旅行社其他经济损失的,游客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游客违反合同约定妨碍旅游行程,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游客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旅行社、旅游辅助人、旅游从业人员或者其他游客的合法权益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游客其他过错行为给旅行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发生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合同任何一方的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游客均有权解除合同。未实际发生费用的,旅行社应向游客全额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已实际发生费用的,由旅行社与游客协商合理分担,剩余费用退还游客。
2.危及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和游客协商合理分担。
3.造成游客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游客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游客分担。
*在您欣赏美景的同时,敬请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私人财产。旅行期间敬请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切务轻信当地"野导"的免费廉价诱惑。
*在保证全程景点不减少的情况下,旅行社最终保留调整住安排的权力,旅行社导游保留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调整最佳线路先后次序的权利。
*本行程中所有赠送景点若在当地游客自动放弃游览,则不退费用、不能更换景点!
*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桂林阳朔的景点挂牌价为准。
*由于部分景区内有固定导游讲解,限制外部导游进入景区,此类景区导游不能陪同进入景区,只在景区外等候,敬请谅解!
*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政治原因、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或游客自身原因所导致的行程延误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客人自理。
*返馈说明:《宾客意见表》是您对我们接待的评议,敬请公平、公正认真填写!在旅游过程中如有服务不满意的地方,敬请在当地提出其合理要求,以便在现场核实、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满意。回程后再变相投诉不予受理!
*如游客在旅行当中与第三方旅游组织签订旅游协议,我社将终止客人自参加第三方组织活动之后的吃,住,行,景点将自行安排,费用不退。
*请客人根据需要自行选择行程安排中的自费项目,所有自费项目均不强制消费。所有推荐项目均是建议性项目,客人应本着"自愿自费"的原则酌情参加,不强迫,当部分项目参加人数不足时,则可能无法成行或费用做相应调整,敬请知晓。